2006年度南昌市申报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并认定合格者,18日起即可到南昌市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南昌市教育局决定,认定合格人员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安排在9月18日~9月26日。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等路途较远的认定合格人员,可由各县教体局带好有关材料统一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