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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7-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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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总  则

    1、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2、学校全称: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3、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4、办学类型及办学性质: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

    5、学校校址:江西省南昌市上海路173号

    6、学院简介: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原南昌航空工业学院科技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学院。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江西省教育厅。国标代码:13433。科技学院从2001年开始招生,现有在校生5300人左右,占地面积700多亩,现有专任教师239名,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40.1%。学院拥有现代化教育教学技术手段,2001年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多媒体教学大楼能同时容纳2000多名学生上课,图书馆藏书30万册,设有160余座位电子阅览室,有微机1000余台,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500万元,招生工作纳入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学生从全国普通高考上线的考生中录取。学院2007计划面向全国20多个省、市招生;计划招收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英语、电子商务等22个本科专业。

    二、 录取规则

    1、学院在全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六公开”、“六不准”的要求,以及和各省、市、自治区所制定的招生录取原则,实行学校负责,各省高招办监督,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择优录取。

    2、学院在各省市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公布的我院招生计划为准。

    3、学院招收愿意调剂专业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其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学院只招收外语为英语的考生。

    5、录取具体方式

    A.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我院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招生专业均无加试要求。

    三、 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学费标准:经济学、英语、新闻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专业8000元/人•年,其余专业均为10000元/人•年。住宿费标准:800--1000元/人•年。

    四、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秀贫困生奖学金等奖学金。提供校内无息贷款、贫困生绿色通道以及勤工助学岗位。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对具备我院学籍且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的学生,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盖有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印章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证书,经南昌航空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南昌航空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六、其  他

    1、 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上海路173号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330034

    招生咨询电话:0791—8224696   8204327

    传 真:0791—8224696

    招生办公室E-mail:niatkjxyzs@163.com

    网 址:http://www.niat.jx.cn/kjxy/index.htm

    2、本章程由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可能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仅供参考。
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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