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2005年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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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 更新时间:200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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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全称: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原南方冶金学院应用科学学院)
院校代码:13434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学制:4年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教学[2005]2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录取规则
1、 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顺序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3、我院只开英语、日语语种,其他语种考生录取到校后需转修英语或日语。
4、 凡符合规定优惠照顾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队,对文艺、体育、科技发明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需持有关证书)优先录取。
5、 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7、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2005年山东、河南两省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参加江西理工大学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的考生。河北、江苏、安徽、浙江、福建、广东、湖北、江西等八个省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
8、 体育类专业录取:体育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体育类专业规定的分数线,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体育类本科专业控制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顺序,采用专业成绩优先的方式录取。
收费标准
1、住宿费:1000元/人·年(公寓);
2、文史类8000元/人·年,理工类10000元/人·年,艺术类13000元/人·年,体育类10000元/人·年
3、 代收教材费800元 (按学年结算多退少补)
奖助措施:
1、学院每年开展创优评先活动,品学兼优者可获得一、二、三等及特等奖学金,奖励面达30%
2、 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学校设有虹联帮困奖学金5000元/人·年;
4、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院对贫困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在校其间4元/人·天。
5、 学生课余时间可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7-8312688 传 真:0797-8312691
学院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56号 邮 编:341000
院校网址:www.simasc.jx.cn
电子信箱:zs@simasc.j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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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可能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仅供参考。 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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