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江西招生网 >> 新闻中心 >> 大学 >> 高校动作 >> 正文
江西师大本科教育实行导师制 每位导师20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4-6-25
字体:   打印  关闭  视力保护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雪白
----------------------------------------------------------------------------------
  新华网南昌6月25日电(记者林艳兴)江西师范大学近日决定,从2003级学生开始,在完全学分制本科教育中实行导师制,以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建立新型师生关系,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江西师大本科生导师的资格认定与聘任将由学校各学院负责,其选聘工作一般在新生入学3个月后开始,第一个学期末全部完成。每位导师指导学生的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指 导同一级学生原则上不超过10人。导师一经正式确定,除非分流、换专业等特殊情况一般不得更换。   导师工作将纳入江西师大学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导师指导活动的数量和效果,重点考核所指导学生的就业情况、毕业设计(论文)、课程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实际业绩。江西师大还要求各学院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鼓励博导、硕导等有较高学术声望的专家学者担任本科生的导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可能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仅供参考。
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字体: 】【刷新】【打印】【返回顶部】【关闭
  • 上一篇新闻: 福州大学“预就业”模式为企业培养订单人才

  • 下一篇新闻: 清华启动“启航计划” 鼓励清华学子投笔从戎
  • 没有相关新闻
    江西招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江西招生网(含下属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江西招生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或因在本网能力范围内未找到来源而无法注明来源和作者)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科研及方便广大考生学习和研究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