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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大学公寓收费免征房产税 高校后勤有优惠政策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江南都市报 更新时间:200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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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公寓收费免征房产税

新学年高校后勤涉税有优惠政策   

  新学年开始之际,昨日,我省将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及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予以明确,即大学生公寓按标准收取的住宿服务费用从本月起免征房产税等。

  有关负责人称,这次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于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校系统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二是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三是对高校后勤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及为高校教学提供后勤服务取得的租金和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四是对高校后勤实体为高校师生食堂提供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调味品和食堂餐具,免征增值税。


  (具体税收政策请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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