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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07高考七类考生享受照顾 最高可加20分
作者:邱佩君 文章来源:江南都市报 更新时间:2007-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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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邱佩君、实习生胡家明报道:每年的高考,一些平时成绩好或是在某些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往往都会享有加分政策,今年我省的高考考生在这方面也有明确的规定,其中明确7类考生可以加分投档。如果考生同时获得多项加分,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

  1.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中获得决赛一、二、三等奖或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一、二等奖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考生(以上均以教育部公布名单为准),可在高考总分中加20分。

  2.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一等奖的考生,可在高考总分中加10分。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和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或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经省高招办统一组织测试合格者,可在高考总分中加10分。

  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和革命烈士子女考生,可在高考总分中加20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高考总分中加10分。

  5.省政府明确划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7个民族乡、7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在高考总分中加10分。

  6.留学人才的随迁子女报考本省高校时可加20分投档。

  7.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在高考总分中加5分。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可能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仅供参考。
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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