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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更新时间:2006-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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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留服〔2006〕1 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200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拔工作即将开始。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在全国选派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7000名,采取多样化的资助方式,研究生选派规模进一步扩大,选派层次有所提高,选派更具针对性。现就做好北京市非教育系统200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继续实行“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通过受理机构申报的项目包括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及有关合作项目。具体申报条件、程序和办法详见《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以下简称《选拔简章》)及相关材料。

 

二、根据《选拔简章》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200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推荐、初审工作自2006年1月5 日起开始,至3月10日结束。请各单位尽快将《选拔简章》转发给下属有关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并确定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荐工作。

 

三、自2006年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启用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拔工作。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使用简介》(见附件四)。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后,申请人在报送书面材料时,受理机构需现场核对、初审申请人的网上申报信息及书面申请材料。为提高受理效率,建议统一报送材料的单位提前与我中心具体工作人员联系,预约报送材料时间。

 

四、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对未取得“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成绩但获得单位重点推荐的人员继续实行可先申报后提交合格成绩的政策。为解决各单位推荐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分散、组织外语培训难度较大的问题,北京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培训部将组织英语(PETS5)考前强化培训班,各单位可安排重点推荐人选参加培训。

 

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是培养科学、技术、文化、管理等方面高层次、国际化人才的重要途径。各单位应从实施首都人才战略、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战略高度出发,依据本单位的人才培养规划,积极组织、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申报。对于被录取人员,应妥善安排,保证其按期出国学习,并协助有关部门作好管理工作。

 

六、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隶属于北京市人事局的北京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北京市非教育系统及有关中央单位在京工作人员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咨询、申报、初审等工作。

 

有关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信息及相关材料可查询“北京留学网”(http://www.bjlx.gov.cn)或“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培训信息可查询“北京留学网”(http://www.bjlx.gov.cn)。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联系和沟通。

 

报名地址:本市海淀区东王庄33楼3层306室

报名时间:2006年1月5日至3月10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62399227 

联 系 人:曹靖

传    真:62399705 

电子邮箱:caojing@bjlx.gov.cn


 

                                                二○○六年一月四日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可能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仅供参考。
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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