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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广西招生事件三名当事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京报 更新时间:200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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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10月18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广西招生事件的处理结果公布。主要当事人庞宏冰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给予庞宏冰留党察看2年、行政开除、留用察看1年的处分。另两名主要当事人也受到处分。学校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行政处分。   处理结果中称:北航事件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联合调查组立案审查。经过联合调查组全面、深入的工作,这起事件事实已经查清。   处理结果中还说,这起广西招生的事件,是一起严重的违规收费事件,庞宏冰等人自作主张,擅自收取增招生和定向考生家长的“赞助费”,严重违背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这起事件的发生暴露学校招生管理上存在的漏洞。   事件回放   今年8月初,广西一名高考考生的家长李先生反映,他的孩子不久前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录取,但必须要交10万元钱,才能拿到通知书,否则就要退回档案。   李先生后来认识了自称是北航教师的高峰,又通过高峰认识了自称是北航赴南宁招生联络员庞宏冰。经证实,庞宏冰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下属的天宏科技有限公司经理。   天宏公司职员刘天平收取李先生10万元钱时被警方抓获。庞宏冰也被警方传唤。   处理结果 主要当事人 处理结果 庞宏冰 留党察看2年,行政开除,留用察看1年。 高峰 留党察看1年,行政开除,留用察看1年。 刘天平 党内警告,行政记过。 学校相关责任人 处分结果 主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 行政警告处分 招生就业处处长、招生办公室主任 免职处理 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招生办公室干部 行政记大过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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