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在校生不宜超四千
南昌规定未经批准学校不得跨县(区)招生
8月31日,南昌市召开规范全市基础教育办学行为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后,全市普通高中要适度控制学校办学规模,控制班级人数。学校办学规模一般以3000至4000名在校生为宜,班级人数原则上控制在56人之内。
南昌市教育局规定,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要严格计划和学籍管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不得擅自接受挂学籍的旁听生、自费生、委培生,对缴交了择校费的择校生要与统招生一视同仁。
未经批准任何学校都不得跨县(区)招生,不得采用不正当方式拉生源,不得抢挖已按志愿录取他校的学生,城区中学不得到县镇农村学校抢挖生源,县镇中学不得擅自录取城区学生。
任何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规定的课程和课时,或擅自提前结束新课,不得挤占体育、艺术、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时用于其他学科的教学,严禁在高一年级进行文理分科教学。要合理安排考试次数和作业量,除高三年级外不得举行区域性联考和模拟考试。学生课外作业量每天不超过120分钟,以保证每日有8小时的充足睡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