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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2004年招生章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更新时间:200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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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名称 西安文理学院 校 址 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168号 办学层次 全日制普通本科 办学性质 公办 一、院校简介   西安文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应用型、综合性地方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于世界闻名的历史文化古城西安市。占地面积728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总资产7亿多元,教职工7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153人。学院现有国家规定的11个学科门类中的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等7个学科门类。 二、有关录取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入校后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男女生录取比例 男、女录取比例不限 外语语种要求 英语和旅游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原则上不限制外语语种,但目前学校只开设英语课,其它语种考生请按自身情况选择报考。 三、录取规则 ⒈ 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综合考评,择优录取。 ⒉ 英语和旅游英语专业须加试口语。 ⒊ 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如未录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⒋ 对加分要求投档的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序。 ⒌ 进档考生以所报专业志愿为依据,按分数优先确定专业。 ⒍ 调阅档案比例:在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数调阅档案比例为120%。 ⒎ 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后,录取规则为:(1)美术教育专业和音乐学专业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2)艺术设计专业按照综合分(专业课成绩的60%+文化课成绩的4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⒏ 体育教育专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后,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西安文理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五、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学费收费标准: 本科: 文史3500元/学年; 理工、体育、外语4500/学年; 艺术9000/学年。 专科(高职):(1)师范类: 文史3500元/学年; 理工、体育4500/学年; 艺术7000/学年。 (2)非师范类(含三校生)均为5500/学年。 住宿费按不同类型公寓标准800-1000元/学年。 六、奖助措施   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化奖助措施。 奖学金: 设有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香港福会慈善基金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学生在校期间,依据其综合考评成绩可享受相应的奖学金。 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少量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困难补助:学校根据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发放困难补助金,并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国家贷款。 七、新生入学 1、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两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是不符合招生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联系方式: 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168号 邮政编码:710065 咨询电话: 029—88279689、88221619、88221907 传 真:029—88258519 网 址: http://www.xawl.org 电子邮箱:xawlxyzb@sina.com 注:本章程由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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